赛博体育军用技术推广科研审批

      |      2023-03-12 08:44:22

  赛博体育1.论证申报。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印发的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的论证,编制科研项目建议书。科研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开展科研的必要性、现有的研究基础(含已掌握的知识产权)、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研究经费匡算等。

  2.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科研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与指南要求、承研单位的资格要求和科研项目建议书的完整性等。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建议书退回申报单位。

  3.评审与评估。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的必要性,研究目标、研究方案与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反馈项目主管单位。

  4.批复。国防科工局根据评审或评估意见,商财政部审批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中应明确项目名称、承研单位、研究目标、研究周期和经费概算等。

  1.论证申报。项目主管单位依据国防科工局的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组织承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任务书重点论证具体技术方案、主要进度节点和阶段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经费细化测算、预期的研究成果(含知识产权)等。工程研制类科研项目还应进行技术储备、研制风险、投资效益等分析。

  2.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与科研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以及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有关要求的符合程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退回申报单位。

  3.评审与评估。国防科工局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重点审查科研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与目标要求、任务分工、研究周期、研究经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等,并将评审或评估意见反馈项目主管单位。

  4.批复。项目主管单位按照评审或评估意见,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防科工局依据评审或评估意见审批科研项目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应明确项目名称、承研单位、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方案、研究成果、研究周期、研究经费、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及承研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批复内容,出现以下情况的,按程序报国防科工局审批调整。

  1.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组织对主管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年度项目指南和申报条件,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主管单位,赛博体育并说明理由。

  2.评审与评估。国防科工局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重点审查立项的必要性、研制目标与内容的一致性,研制方案、研究经费的合理性等。国防科工局将评审或评估意见反馈主管单位。

  3.立项批复。国防科工局根据申报项目评审意见和年度财政经费测算批复立项。批复应明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实施单位、主要研制目标、研制周期、研制经费等。评审通过、未批复的可列为下一年度批复备选项目。

  1.形式审查。国防科工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项目建议书批复,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符合要求的,国防科工局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主管单位限期修改补正后,再行受理。

  2.评审与评估。国防科工局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中介机构咨询评估。主要评审项目研制目标与内容、技术方案、研制进度、任务分工、研制经费及分配方案、赛博体育预期成果、研制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国防科工局将评审或评估意见反馈项目主管单位。

  3.修改完善。主管单位按照评审或评估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后报国防科工局;未通过评审或评估的,主管单位组织重新编写,在规定时间内报国防科工局组织再次评审或评估。再次评审或评估仍未通过的,国防科工局撤销项目建议书批复。

  4.批复。国防科工局依据评审或评估意见向主管单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赛博体育明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研制目标、研制内容、研制周期、研制经费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抄送财政部。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批复内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单位应及时报国防科工局审批调整。

  提出申请的行政相对人应为具有国防特色的军工企业、研究院所或高等院校,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需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行政相对人现场或通过机要交换方式提交的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于签收材料之日予以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行政相对人补正后予以受理。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

  依据《军用技术推广专项管理细则》,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申请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评审),提出申请事项审查意见。

  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后,以行政机关批准文件形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机要方式将批复文件送达。

  审批时限为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调整审批为20个工作日),其中:办理过程中所需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评估阶段,不计入时限。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机要投递将批复结果送达。

  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军用技术推广专项管理细则》查询或查看其权利和义务。

  (三)信函投诉:国防科工局综合司或直属机关纪委(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