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下)

      |      2023-03-01 00:01:25

  20.申请者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名称、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均应详细说明,并须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22. “非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须在申请书正文部分的最后增加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研究进展的情况说明”。

  24.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基本信息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公章要清晰。

  25.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须注明单位、专业和职称。

  26.在职研究生申请项目须附导师同意函,在导师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由导师签字。

  29.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与国内合作者及依托单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同时,申请人对任职及承担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1.对于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32.在职研究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4.已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5.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者填报中文申请书的同时,还须填报英文版申请书,并以附件形式与中文申请书同时提交。

  36.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如下几点。